通过真人认证,我在小程序里申领了自己的电子身份证,很是高兴。它有卡片证不具备的很多优点。可是略微一看,就不禁一声叹息,电子证又新造了三个错误和问题!
其所以说“又”和“新造”,是因为二代身份证面世十多年来,就一直有其上存在四个错误、五个错误、七个错误和没有错误的热议。
我无意翻炒这样的老话题,但对电子证上又出新问题,还是想略微说几句。
电子证对应的是二代卡片证。比较电子证和二代卡片证会发现,电子证上有不少区别。一些区别不难理解,比如一般手机屏幕的宽度都比卡片证小,电子证的排版自然要作些变化。但是,文本上的一些文字变化就无法让人理解了。
问题就出在文本变化和正背面排列次序上:(1)把原来的“公民身份号码”改为“公民身份证号”,是错误的。(2)把“民族”后边原来的“汉”改为“汉族”,值得商榷。(3)把国徽面排在人像面下,不妥。
卡片式二代身份证样式(网络截屏)
作者的电子身份证
咱们一个一个看。
(1)把原来的“公民身份号码”改为“公民身份证号”,是错误的。
与卡片证比,这里是加了个“证”字,去了个“码”字。这是电子证与卡片证的最大差别和电子证上出现的最大错误。
专家原来诟病的身份证“错误”中的重要两条是:1)身份证正面(国徽面)印的是“居民身份证”,而背面(人像面)印的是“公民身份号码”,“公民”和“居民”不一致不对;2)应该是“身份证号码”而不是“身份号码”,即应该是“证”的号码而不是“身份”的号码。
后来,有人对这两条给予了有力反驳,认定:1)“居民”身份证上印“公民”身份号码不矛盾;2)“身份号码”无错,证上印的就是身份(人)的号码,在证上没有专门的证件编号时身份号码也可以同时作为证件号码。
两种对立的观点谁对谁错,这里不予讨论,文末附有相关几篇代表性文章的标题,感兴趣者网上一搜即可看其详细。这里要说的是,电子证这一改,造成了两个新问题。
一是生造了个“公民身份证”。身份证的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。注意,这里是“居民”,不是“公民”。因此,可以说中国根本就没有“公民身份证”,只有“居民身份证”,用以“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”(见该法第一条)。
不知道电子证系统怎么能造出个没有法律依据的“公民身份证”。只有法律上确认了用“公民身份证”,才可以这样写。再说,身份证的正面还是“居民身份证”,背面为什么要弄个“公民身份证”,弄出“两‘民’证”呢?莫名其妙。
二是把“身份号码”改为“身份证号”不必要。“号码”简化为“号”当然无所谓。但卡片证不改“身份”号码为“身份证”号码,电子证此处也就应该跟卡片证保持一致,没必要改。
我找到了一张其家长新办的幼童身份证的照片,显示二代卡片证的体例一直没有任何变化,跟十几年前一样。
新办的幼童身份证
退一步讲,即使有关方面认定原来的卡片证上“身份号码”应改为“身份证号(码)”,电子证也不应该以“公民身份证”这样的新错误来纠正旧错误。
(2)把“民族”后边原来的“汉”改为“汉族”,值得商榷。
微观上讲,“民族”后边写“汉”或“汉族”都可以。但是,从一代证开始,二代卡片证同样,“民族”后边都写的是不带“族”字的民族名称“汉”,不是多一个字的“汉族”。因此,从电子证应与卡片证一致的角度讲,还是不要把“汉”改为“汉族”。
如果是卡片证也这样修改,或者是电子证系统有意要改掉卡片证的问题,完善整个文本,把“汉”改为“汉族”当然可以。但是,未见有这样的官方说明或媒体报道,也没发现电子证上有其他的正确的完善性修改,比如专家讲的应该把措辞不准确的“出生”改为措辞准确的“出生日期”,把有效期限从比规定多了1天的“.06.30—.06.30”,改为准确符合20年规定的“.06.30—.06.29”。
(3)把国徽面排在人像面下,不妥。
电子证是让身份证的国徽面(正面)和人像面(背面)在手机上同屏显示,避免了二代卡片证的一个大弊端: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期限信息分别印在证件的背面和正面(一代证则在同一面,即人像面),复印的话必须印两次。这被指为二代证在设计上的最大败笔。
由于这个败笔,因“多复印一次”,全国每年的身份证复印费总计就得增加数亿甚至十数亿元,算上耗时成本则损失更大。我猜想,责任人恐怕会因这个败笔给社会造成巨额损失而内心终生难安。这也许是社会上对身份证几大“错误”争得轰轰烈烈,却总是不见责任方出来澄清的原因。
所以,电子证正背两面放在一屏就让人特别欣喜。只是,它把证件背面(人像面)放到了上面,把证件正面(国徽面)放到了下面。应该是倒过来,正面在上背面在下,“国前人后”才对。当然,现在这样并不影响使用,只是不妥。
身份证也是由国家设计制作的国民名片,人人使用,备受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0431gb208.com/sjszjzl/70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