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诉源治理”典型案例
——家事纠纷防治篇
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号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
健全权利保障机制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
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结合人民法庭职能定位、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,坚持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,立足源头疏导和实质化解,构建以“柔性司法”理念为核心,预防、保护、关爱为主线的“1+3”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机制,提升司法为民和多元共治水平,不断发展新时代家事纠纷治理的枫桥经验。一、坚持预防和调解优先,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一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。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,与辖区街乡、司法所等签订《“诉调对接”诉源治理合作共建协议书》《无讼社区共建协议书》,发挥人民调解防线作用、人民法庭审判优势,提升诉调对接工作质效;常态化开展“订单式”法律服务,多渠道征集婚姻家庭关系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相关“问题订单”,结合审判实务典型案例及纠纷调处经验,通过现场解答、线上课堂等方式就“问题订单”一一回应。近一年法庭共收集法律问题33个,意见建议12条,现有“问题订单”已全部清零。二是深化“辖区法官”机制。设立法官工作站、法官联系点,片区法官与辖区街乡固定联络、定点指导,注重弘扬传统家庭美德,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,坚持“德法共治”调处家事纠纷。制度推行以来,片区法官共对基层道德教化和法治培训近次,受益人员超人次,有效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。三是坚持“多元调解”机制。选派20余名从事家事纠纷化解的公益律师参与相关案件调解,调解率达60%;邀请熟悉老人、妇女、儿童身心特点,在乡村有威望、有经验的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教师等参与案件调解,将情、理、法相融合,50%的家事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。二、坚持保护和教育结合,构建特色司法保护体系一是建立“立审执优先”机制。对于家事纠纷案件,尤其是家庭暴力、监护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亟需解决的案件,与立案、执行部门联动,实现快速立案、高效审执。三年来,通过该机制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达件,相比其他类型案件审理周期缩短约16天。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案件集中、统一、规范、及时办理。年全年,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7件,平均签发时间为1.5天,签发率达85%,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机制功能,提升案件办理质效。二是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教育模式。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特点开展特色审判活动,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的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,形成“庭前调查、亲情教育、判后答疑、社区矫正”等审判教育模式。创新推出的“一二三四”亲情教育工作模式,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“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奖”。三是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。年4月,法庭与朝阳区妇女联合会、朝阳社区学院共同设立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”,建立“分工、联动、督导、反馈”四项工作机制,确保家庭教育指导方向正确、方法合理、成效明显。一年来,已开展4次涉家庭教育指导案件专题调研,组织交流会8次,完成案例及法律宣传10余次,保护辖区未成年人全面发展、健康发展。三、坚持回访和延伸统一,传递司法为民人文关怀一是坚持跟踪回访机制。对涉家庭暴力、当事人存在心理障碍等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形进行标记,形成“跟踪清单”,案件审结后,由承办人、片区法官对案件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进行定期回访,撰写回访记录、敦促及时履行;协调心理咨询资源,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长期服务。三年来,有87件案件启动跟踪回访机制,其中超过五成的探视权、抚养费案件因法官持续跟踪回访而自动履行。二是首创教师“法制教育基地”。与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结成“法制共建单位”,建立全市首家以教师为培训对象的“法制教育基地”,先后为全区近千名中小学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,间接接受教育的学生达万人,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。近年来,朝阳区普通中学(含职业高中)在校生犯罪率一直得到有效控制,连续多年控制在0.02%左右。三是坚持良好家风故事及典型案例宣讲活动。注重家庭、家教、家风引领,深入街乡社区讲述最美家庭故事,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,让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庭中生根;加强与媒体合作,充分利用自媒体宣传手段,设置普法在线、京法巡回讲堂等固定栏目,通过官方网站、微博、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0431gb208.com/sjszjzl/8575.html